中國古代、近現(xiàn)代的人權思想是怎樣的?
中國燦爛的古代文化孕育了自己獨特的人權觀念、思想和傳統(tǒng)。在以孔子為代表的中國儒家文化的人道主義傳統(tǒng)中,以人道、“仁愛”待人,“先人后己”、“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觀點,都蘊含了獨特的人權理念。儒家還提出了“四海之內皆兄弟”以及建立“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yǎng)”的和諧“大同世界”的社會理想。而“據法聽訟,無有所阿”,則表達了依法辦事的法治理念。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農民起義的領袖們曾提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等貴賤,均貧富”等戰(zhàn)斗口號,充分體現(xiàn)了爭取平等自由的精神。
從1840年鴉片戰(zhàn)爭,經過太平天國運動、戊戌維新運動、義和團運動、辛亥革命直到五四運動,中國人民為推翻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壓迫、爭取國家獨立和民族解放,為實現(xiàn)政治民主和社會自由、爭取人權,進行了艱苦卓絕的斗爭。太平天國運動提出“同享太平之樂”,頒布《天朝田畝制度》,要求建立一種無剝削、無壓迫的平等社會。戊戌變法開創(chuàng)了中國近代第一次人權運動。康有為、譚嗣同、嚴復、梁啟超等人提出的“削弱君權、伸張民權”以及“人人各得自由,國國各得自由”等豐富的人權思想,成為變法維新運動中的一桿大旗。
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高舉人權的旗幟,興起了中國近代第二次人權運動。孫中山主張“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chuàng)立民國,平均地權”,提出了民族、民權、民生的三民主義以及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考試權、監(jiān)察權五權分立的憲法思想,為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奠定了重要的理論基礎。
五四運動高舉民主與科學的旗幟,提出“人權平等”、思想言論自由、個性解放和個人權利等思想,極大地提高了中國人民的民主意識和人權意識,開創(chuàng)了中國人權史上的新紀元。陳獨秀、李大釗、魯迅、胡適等新文化運動的代表,提出爭取個人自由的目的是為了拯救國家與民族,使個性解放、個人權利、自由意識和人權意識廣為傳播,同時把外爭“國權”提到一個相當高的程度,使“國權”成為“人權”內涵的一個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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