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人權無國界”理論是錯誤的?
“人權無國界”理論是最近幾年某些西方國家為推行人權外交而熱衷鼓吹的一種理論。這種理論認為,人權問題是不受國界限制的,一國對另一國內(nèi)部存在的人權問題表示關注甚至采取單獨或集體的干預行動是合法的,不屬于干涉別國內(nèi)政。一些西方人士宣稱:“今天世界上的重大變化已不受國界的限制”,“人權已超越國界”。因此,“對人權的遵守不可能通過國界邊界加以隔離或掩蓋”,“保護普遍人權的義務是沒有國界的”,是跨越國界的義務。這種理論是錯誤的。
國界,即一個國家的疆界或邊界,是一個國家行使主權管轄的范圍和界限。在國界的范圍內(nèi),國家行使完全的、排他的主權管轄,任何別的國家不能對此加以干涉或限制,而該國也無權到別的國家的土地上行使管轄權。人權問題雖然有其國際性的一面,但主要是一個國家主權范圍內(nèi)的事情。任何國家實現(xiàn)和維護人權,都不能脫離該國的歷史、經(jīng)濟、政治、文化的具體國情,并須由主權國家通過國內(nèi)立法對人權予以確認和保護。
某些西方國家鼓吹“人權無國界”理論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要求別國在人權問題上放棄國家主權,以便于西方國家借人權名義干涉別國內(nèi)政。如果真正按照西方國家“人權無國界”的理論去實踐,廢除了人權問題上的國家主權原則,各國都可以借口保護別國人權,跨越國界,任意按照自己的意志和標準、用各自喜愛的方式替代別的國家行使主權,其后果將不堪設想。“人權無國界”理論違背了尊重國家主權和不干涉內(nèi)政這一國際法基本原則,是十足的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