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29日, 內蒙古大學和瑞典隆德大學羅爾·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共同主辦的“社會性別與人權課程開發(fā)研修班”在內蒙古呼和浩特舉辦。
隨著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頒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的實施以及2014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的國家人權教育基地的不斷增加(由3個增至8個),作為人權法內容之一的性別平等、社會性別與人權的教學方法、課程設置,不歧視原則的理解和適用等相關研究在我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為進一步傳播有效經驗,主辦方特邀請國內外從事社會性別權利教學的專家與與會者分享其在女性權利保障方面的理論及實證研究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全國婦聯(lián)婦女研究所研究員劉伯紅教授講授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在中國的實施情況;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負責人劉小楠講授了中國高校的人權與社會性別教學的資源和方法;中華女子學院教授劉明輝就中國大學中的社會性別與法教學實踐分享了有效經驗等。此外,研修班還邀請了來自美國、韓國等高校性別研究專家分享本土經驗。
主辦方希望通過本次研修班,與會者能積極吸收和借鑒國內外相關經驗,為提高國內高校社會性別與人權方面的課程設置、講授方法有所幫助。同時,也希望能通過對性別平等與人權以及社會性別議題及相關教學經驗的介紹,進一步提升參會者對社會性別與人權和婦女權利課程的授課興趣,并在未來的課程開發(fā)、課程設計等方面獲取更多的經驗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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