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人類命運共同體有著自身的構成邏輯和發(fā)展思路,其中多元人權觀是實現(xiàn)其四個核心目標:平等、合作、安全、包容的關鍵維度。多元人權觀在價值、利益、權力及文化屬性等方面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想具有交集,即在人類命運共同體之下,多元人權觀成為一種不可脫離文化選擇,同時對不同國家的內在必然性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擔責任,共謀發(fā)展的新權利觀。
關鍵詞:命運共同體 人權觀 多元價值 權利屬性
一、引言
在當今多元文化并存的時代,在多個交集的文化價值中求得“同心共解”,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對人權觀念的多元并存的相互理解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
中國傳統(tǒng)社會所強調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等觀點在東亞儒家的共識背景下,獲得了一種“和而不同”的解決之道。但面對更加紛繁復雜的現(xiàn)代“諸神”,中西之爭的日益分裂,我們更需要一種整體性的解釋結構,來獲得全球性的理論與實踐的認同。尤其是在對于“人權”觀念的理解上,命運共同體的建構原則和發(fā)展路徑是契合現(xiàn)代人權概念中的“多元”屬性的。
自2015年9月以來,習近平主席在聯(lián)合國等多個世界對話場域,多次講述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核心立場:“中國將始終做全球發(fā)展的貢獻者,堅持走共同發(fā)展道路,繼續(xù)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zhàn)略,將自身發(fā)展經驗和機遇同世界各國分享,歡迎各國搭乘中國發(fā)展‘順風車’,一起來實現(xiàn)共同發(fā)展”。“我們要爭取公平的發(fā)展,讓發(fā)展機會更加均等。各國都應成為全球發(fā)展的參與者、貢獻者、受益者”。“不能一個國家發(fā)展、其他國家不發(fā)展,一部分國家發(fā)展、另一部分國家不發(fā)展。各國能力和水平有差異,在同一目標下,應該承擔共同但有區(qū)別的責任。要完善全球經濟治理,提高發(fā)展中國家代表性和發(fā)言權,給予各國平等參與規(guī)則制定的權利。”“中國將始終做世界和平的建設者,堅定走和平發(fā)展道路,無論國際形勢如何變化,無論自身如何發(fā)展,中國永不稱霸、永不擴張、永不謀求勢力范圍。”
我們可以看到,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有著自身的邏輯和發(fā)展思路,包括建立平等相待、互諒互讓的伙伴關系,營造公道正義、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謀求開放創(chuàng)新、包容互惠的發(fā)展前景,促進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構筑尊崇自然、綠色發(fā)展的生態(tài)體系等內容。
就多元人權觀念的屬性而言,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四個關鍵詞:平等(發(fā)展)、合作(共贏)、安全(共治)、包容(互鑒),構成了在這一整體框架內重釋多元人權觀的四個重要支點。
二、人權的多元價值屬性:平等
在現(xiàn)代社會中,“多元主義”一詞在道德與政治理論中有著多重含義:它也許是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信念和價值觀念的經驗性的主張,也可以是在規(guī)范性的視角下,這種多元性是“可欲性”(desirable)的表達。
如何處理現(xiàn)代社會中“諸神之爭”紛亂格局,其中,這些價值的沖突,除了古典意義上的“善”與“惡”的沖突事實外,在現(xiàn)代社會中不同的“善”之間的格格不入的局面,尤其是那些被觀念化的特定的“善”。
首先,人們承認其發(fā)現(xiàn)的一個“事實”:現(xiàn)代社會所創(chuàng)造的新的“諸神”,不僅存在著明顯的不可通約性,而且相互沖突。如果以“潮流”的觀念,某種特定的“善”或者“價值”來引領我們生活的目標,以求得在理論上的和諧統(tǒng)一,無論其愿望的美好或名義的崇高,都將對現(xiàn)代人的“自由”構成威脅。這種內在的張力表明了另一個“事實”:一方面認可多元價值的正當性,并堅決反對將多元價值“整合一體”的一元論主張;與此同時,有人也敏銳地意識到另一個困境,就是這個不同的終極價值的沖突中做出選擇而不得不付出的犧牲?,F(xiàn)代的人們必須要做出“理性的選擇”,“價值”的多元是現(xiàn)代人類所面臨的基本事實,無法回避的選擇就是人類的基本狀況。而目的又是相互沖突的,人們不可能去擁有一切事物,于是選擇成為了一種需要,為了一些“價值”而犧牲另一些,成為人類生存困境的基本特征。這也是現(xiàn)代政治“不完滿性”的真實寫照。
因而,由《世界人權宣言》確立的普遍人權觀念,無論從其對人權的定義還是具體的內涵來說,都是按照一元式的價值標準來確定的。其根本價值基礎是戰(zhàn)后的自由主義的重生。自由主義強調對個人尊嚴的平等尊重,體現(xiàn)對以個人權利為中心的重視。可是,另一方面,非西方中心主義的價值觀念基礎卻是整體主義、義務本位的,甚至有些還是身份等級制。可見,自由主義價值觀是世界多元價值的一元,用它來充當普遍人權的價值標準可能導致更多的紛爭?,F(xiàn)存的普遍人權也有可能演變成為在普遍主義掩飾下的某種“特殊主義”。
多元人權觀在這里提出了一個問題:假如說在一個單一道德世界里面還存在普遍人權的可能的話,那么現(xiàn)實的多元道德世界把這種可能性統(tǒng)統(tǒng)給消解掉了。麥金太爾曾警示:要我們相信普遍人權的存在就猶如相信“獨角獸”那樣荒誕不經。
因此,我們今天更應該發(fā)掘“平等地對待每一種人權觀”的涵義。就中國而言,我國內部既具有多元性,又具有包容性的大一統(tǒng)結構。這個包容性的“大一統(tǒng)”,意味著是對“平等”這一基本原則的重新定義:它不是西方意義上的同質性的排他性的平等,而是“各美其美,美美與共”意義上的平等,既能夠保持差異,又能保持統(tǒng)一。
三、人權的多元利益屬性:合作
現(xiàn)代化起源于數(shù)百年前,一場持續(xù)200余年的文藝復興運動。文藝復興把“人”從“神”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在市場化的利益追逐中,在人類的理性從有限的謙卑到無限的使用中,在個人權利在每一的交易的不斷鑄就中,歐洲社會最早迎來了現(xiàn)代文明的曙光。文藝復興推動建立了以世界市場為基礎的現(xiàn)代世界體系,但這個體系無疑延續(xù)了帝國式殖民體系的政治結構與經濟結構,直到今日,已經演化為復雜多變的國際秩序、世界極大的發(fā)展差距。
但在事實層面上,存在的則是帝國主義中心與邊緣的等級結構,并且這一等級結構由貿易和生產鏈條的國際分工得到進一步加強。除了國家作為這一歷史悠久的權力主體之外,還出現(xiàn)了大型企業(yè)、跨國機構、非政府組織、國際媒體等新的權力主體。國家的“君主地位”正被這些全球化的“新貴族諸侯”沖擊。在全球化時代,以暴力為基礎的權力并沒有消失,但新的權力——以資本的退出權為表征的新權力不斷涌現(xiàn)。
文藝復興雖極大地解放了人,但人又付出了極大代價:文藝復興使人從神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人又被神化和異化。人類文明的交匯已走到量變到質變的臨界點,人類危機呼喚人本主義在否定之否定意義上的繼承和發(fā)揚。它要繼續(xù)人的自我解放,但也要把過度膨脹的人改變成能夠和諧共存的人。“人類只有一個地球,各國共處一個世界”是我們建立人權多元利益共存的合作底線。
四、人權的多元權力屬性:安全
現(xiàn)代國際秩序存在二元架構:在理想層面上,由普遍平等的民族國家通過國際條約塑造國際秩序;但在現(xiàn)實中,歐洲中心主義的現(xiàn)代民族國家架構成為區(qū)分國際秩序主體中文明與野蠻的標準。
多元人權觀認為,人權是國家主權范疇內的事務,一個國家的人權觀點和人權制度必須由該國人民根據自己的意志和努力來決定。正是這一點給予了各國人民一種資格,創(chuàng)制出符合本國文化傳統(tǒng)和特定歷史條件的人權觀念,促成世界范圍內人權多元化的格局。此外,國家主權至上原則還規(guī)定了一國境內的個人所享有人權的內容、范圍,都是國家行使主權通過法律等手段予以規(guī)范并加以保障的。今天的個人權利都存在于國家主體的保護之下,所以沒有國家主權也就沒有個人權利。
在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建過程,尊重各國的國家主權,并在一國主權范圍內,討論該國民眾的個人權利的實現(xiàn),是一種尊重多元人權觀的基本權力屬性模式。因為,現(xiàn)代民族國家可被視為一種對于個人基本權利保障的“安全閥”,而這一國家權力的最高象征即是“主權”。因此,“安全”作為國家主權的核心利益,構成了多元人權觀念的權力基石,同時也是我們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應當遵守的治理底線。
五、人權的多元文化屬性:包容
就人權的文化屬性而言,概括地說,文化相對主義的觀點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的兩個方面:其一,各個民族的社會文化都是平等的;其二,文化多樣性的事實要求我們對不同的文化現(xiàn)象應該采取尊重和寬容的態(tài)度,特別是要關注少數(shù)民族和弱勢群體的文化,而不是簡單地去區(qū)分其優(yōu)劣或橫加指責和批評。
事實上,在世界范圍內的殖民體系崩潰以后,亞非拉各國就開始了孕育自身的人權觀念,這些人權觀念都帶有不同于西方人權觀念的鮮明的文化特征。
第一,從人權主體的角度來說,人總是存在于具體的“文化之網”中,文化將我們塑造成一個單一的物種——而且毫無疑問還在繼續(xù)塑造成我們——從而使我們成為不同的個人。因此,如果存在人權,那么它就是具體人的權利,如英國人的權利、中國人的權利、美洲人的權利等。第二,從人權基本內涵的角度來說,對人的尊嚴和價值的看法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理解是不同的。人們總是從自己的文化傳統(tǒng)來認識人權、人的尊嚴、人與社會的關系、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第三,從人權保障的角度來說,由于受特定文化的作用,人權的制度保障沒有一個絕對統(tǒng)一的制度模式;而且,對人權的保障標準的制定和判斷,也不能以單一文化中的價值和道德取向為唯一參照物。
總的來說,在人類命運共同體之下,多元人權觀表達了這樣一種觀點:對人權觀念的解釋不能脫離相關的文化背景。這種觀點既來自于對當今世界不同民族文化內在必然性的尊重,也來自于對世界各國自身人權實踐選擇的理解和支持。
?。ㄖ旆f,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副院長,法學博士。)
Abstract:The community of human destiny has the constructive logic and developing method for itself and the multi-vision of human rights would be key dimensions for building this community which holds the four as core targets:Equality,Cooperation,Security and Tolerance.What's more,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ulti-vision of human rights as the values,the benefits,the powers and the cultures have correlated with the ideal of the Human Rights Fate Community,which means that the multi-vision of human rights would be one kind of new rights attached to the choices of a particular culture while the brand-new vision of human rights illustrates the necessities of mutual respects and supports,the common duties sharing and the common developments.
(責任編輯劉更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