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夸張的說,在《世界人權宣言》及其相關文件通過并全球化的70年后,這一法律武器使廣大婦女,尤其是非洲婦女倍感失望。而保護婦女權利的全球法律架構則以法律主義為特征。后者需要采取法律、立法和行政措施,確保平等。它還包括將性別觀點納入社會各方面的主流,將加強兩性不平等的文化習俗定為刑事罪或廢除這些做法。然而,它沒有依靠諸如傳統(tǒng)領導機構等地方機構來維護非洲婦女的權利。
本文認為,以“載體路徑”為回應的地方制度失靈,成為了法律制度有效保護婦女權益的阻礙。為此目的,本文聚焦以殘割女性生殖器和童婚為形式的婦女權利侵害,指出現(xiàn)行法律主義對人權保護的局限性,并揭示“載體路徑”如何使傳統(tǒng)領導人能夠在保護人權方面發(fā)揮作用。
(作者為南非大學 賽奇斯·卡姆加)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10200398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