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人權具有當然的普遍性,但人權解釋一直是爭論的焦點,特別是在這個日益多樣化、卻又相互關聯(lián)、相互依存的世界背景下。能否就人權是否具有普遍性及其以何種形式存在達成共識,是世界各地人權持續(xù)有效性和合法性所面臨的一項重大挑戰(zhàn)。值得注意的是,就國際中對人權的解釋而言,西方框架和經(jīng)驗占了主導地位。這種統(tǒng)治地位的存在阻礙了人類普遍享有人權,它以歐洲為中心的出發(fā)點,在非西方背景下幾乎無法產(chǎn)生共鳴。
本文從多樣性和普遍性的角度出發(fā),探討人權的后殖民批評,提出將普遍性和/或人權作為一個整體,作為調(diào)和當下緊張局勢的一種方式。具體而言,涉及以統(tǒng)治、排他性和霸權形式出現(xiàn)的人權話語中持續(xù)的殖民主義。同時,這些形式大多是隱性的,需要經(jīng)歷一個批判性自我反思的過程。在此過程中的某些部分需要我們在當前的人權話語中確定統(tǒng)治、排他性和霸權的形式,以此作為糾正它們的手段。這違反了目前國際人權話語的假定普遍性和中立性。本文探討了當前話語的不對稱性,并回答了以下三個基本問題:1.普遍性為什么需要邊際化?2.邊際化意味著什么?3.普遍性如何被邊際化?這些問題的提出和解答將有助于學術界更有效地調(diào)和當代人權的多樣性和普遍性。歸根結底,這是維護人權合法性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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