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卜繁強作題為《清末民初知識分子的“人權”建構——梁啟超與嚴復理解西方人權觀念的進路》的發(fā)言。
6月21日,由中國人權研究會和奧中友好協(xié)會共同舉辦的“2019·中歐人權研討會”在奧地利司法部舉行。
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卜繁強在“主題三:人權價值觀的歷史及其演變”上作題為《清末民初知識分子的“人權”建構——梁啟超與嚴復理解西方人權觀念的進路》的發(fā)言。
他說,人權觀念不同于人權概念,人權觀念有比人權概念更為寬闊的領域。人權觀念包括對人權主體——人的問題、人權客體——權利問題和人權價值問題的思考和思想。本文通過對清末民初知識分子的卓越代表梁啟超和嚴復思想進行分析和解讀,試圖發(fā)現(xiàn)清末民初知識分子理解西方“人權觀念”的思路和構想。在梁啟超和嚴復對于人權問題的論述和思想中,不僅有對人權本體論問題即對“人”的理解和思考,以及對“權”、“權利”、“民權”等對人權內容的考查,還包括對自由這一人權思想價值的追問。通過對梁啟超和嚴復的人權思想對比研究發(fā)現(xiàn):梁啟超和嚴復都把權利的主體賦予給了“民”而非“人”;梁啟超和嚴復都肯定權利的重要性,但梁啟超更強調權利所帶來的可以改變中國的力量,而嚴復更看重權利的精神價值;梁啟超和嚴復都對自由這一概念高度評價,但又謹慎的追求。這些理解和追求都是在近代中國大變局這一特殊環(huán)境之下造成的中國近代知識分子對于人權觀念理解的特殊進路。這些思想不僅是構成對清末民初知識分子人權觀念的營養(yǎng)和素材,也是當代我們建構中國人權話語的理論依據(jù)和重要參考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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