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由中國人權研究會和意大利羅馬大學法學院共同主辦的“2023·中歐人權研討會”在意大利羅馬舉辦。本屆研討會以"現代化與人權文明多樣性"為主題,下設"文明交流互鑒與現代人權理念的發(fā)展""現代化與人的自由全面發(fā)展""現代化進程中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數字時代的人權文明演進"3個分議題。
中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副教授張新平在“分議題一:文明交流互鑒與現代人權理念的發(fā)展”上作題為《數字人權治理的中國模式》的發(fā)言。
數字人權治理的中國模式
中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副教授 張新平
我今天想分享的主題是數字人權治理的中國模式。中國歷來高度重視包括數字人權在內的各項人權。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要建設數字中國和網絡中國,堅持走中國人權發(fā)展道路,強調要將人權事業(yè)納入法治軌道,充分利用數字技術拓展所有人自由全面共同發(fā)展的空間,推動人權事業(yè)全面發(fā)展。
數字人權是數字時代衍生的新型權利。在以網絡平臺為聯(lián)結點的虛擬世界與物理世界共在的數字社會中,社會結構、關系格局、表達形式等都正在發(fā)生變化,人權理論也正在由“消極權利→積極權利→社會連帶權利”向“數字權利”動態(tài)演進,特別是隨著大數據、云計算、區(qū)塊鏈、人工智能等的加速縱深擴張和迅疾創(chuàng)新突破,以及新技術之間的愈益互嵌融合及其踔絕之能的發(fā)揮,社會成員權利的內容、種類和保護形式均與以往不同。因此,更需強調通過法治解決數字社會各類新型權利保護問題,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護航數字人權。
第一,推動數字技術與法律規(guī)制的互動融合。法律和技術共同作為現代國家治理的重要手段,是數字人權法治化保障不可或缺的兩種方式。雖然數字技術與法律規(guī)范在運作邏輯、表達方式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但二者并非絕對不可調和,反而具有天然的互補性。一方面,治理者既需要運用法律剛性約束技術擴張,又需要基于法律段蘊含的價值理念等柔性元素引導技術發(fā)展;另一方面,技術的擴張創(chuàng)新又能為法律治理手段、邊界和治理結構的調整提供動力和可持續(xù)的約束力?;诩夹g與法律的互補性,推進二者二元互動與有機融合,既是破解數字技術擴張滲透與法律規(guī)制捍格難題,有效應對技術擴張引致的“革命性”法律挑戰(zhàn) 的有益探索。在一定意義上,數字技術與法律規(guī)制互動融合越強,數字人權法治化保障的水平越高。
第二,促進數字技術的法律歸化。數字技術的法律歸化是指,通過法律手段對數字技術進行轉化和馴服,使其成為具有使用價值的可控之物。在法律治理層面,法治是轉化與馴服數字技術的最佳選擇和基本形式。在技術突破層面,數字人權的法治化保障必然要突出技術的轉化與馴服,強調良好人權秩序的構建。因此,須將法律與技術統(tǒng)一于人權法治保障理論之項下,通過法律手段對各種數字技術進行到轉化馴服,使其轉化成能夠融入現代社會文明和人權體系的有益之物。此外,須將“以技治技”納入法治框架,在新型權利法律保護實踐中,這種通過數據、算法等基礎技術來解決技術衍生的法律問題的做法正在被接受,技術也愈來愈成為預防和治理數字社會中因由技術負外部性而生的侵權風險的有力武器。
第三,遵循公益實現與私權保護的平衡統(tǒng)一。在中國式數字人權現代化進程中,公共利益實現和個人私權保護,都具有理論正當性,而法律與技術的有機良好嵌合確保了二者的動態(tài)平衡,是破解這一難題的有益嘗試。若欲通過法律與技術的良好嵌合治理,實現數字技術應用擴張中公益實現與私權保護的平衡統(tǒng)一,須從必要、審慎、比例三個層面著手?;诩夹g與法律的雙重考量和手段運用,厘清其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邊界;遵循基本法治理念,運用技術手段審慎防控那些潛在的侵權風險;充分遵循法治的基本價值準則,創(chuàng)新靈活地運用法律與技術的互動融合理論,助推公共利益實現和個人私權保護之間的動態(tài)平衡。
第四,強調技術創(chuàng)新與人權保障并駕齊驅。技術創(chuàng)新和人權保障如車之兩輪和鳥之雙翼,在我國從網絡大國向網絡強國闊步邁進的偉大征程中,缺少其中任何一項,都將寸步難行。將法律、技術、人權有機結合,在法治的軌道上推動數字技術創(chuàng)新與人權法治保障并駕齊驅,既是法治基本價值目標追求,又是技術擴張與治理的內在要求,更是我國依法保障數字人權的經驗總結和理論提煉,是提高中國式數字人權事業(yè)現代化法治保障水平的必然遵循和有效途徑。
總的來說,數字人權的法治化保障是當前全球各國所面臨的重要挑戰(zhàn)之一,中國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數字人權法治化保障道路。未來,需要各國加強研究和探索,既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又要結合本國國情實際,不斷完善數字人權保障機制,以推動數字社會的發(fā)展進程,共同提高全球數字人權治理水平和能力。
我的發(fā)言到此結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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