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始于20世紀90年代初的歐盟對華人權外交經(jīng)歷了四個時期。1990年至1997年,期望借助人權問題建構其“規(guī)范性力量”角色的歐盟啟動了對華人權外交,把人權議題納入雙邊關系作為對華政策的基調。1998年至2006年,由于歐盟在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上對華提案的連續(xù)挫敗、成員國在對華關系中的不同利益偏好,以及歐盟對華接觸戰(zhàn)略重心的改變,歐盟對華人權外交進入了緩和期。2007年開始,迫于人權非政府組織的壓力、歐洲議會職權的擴大,以及中國更深入地參與聯(lián)合國人權機制建設造成的歐盟影響力下降,歐盟對華人權外交的程度再度上升。2016年之后,歐盟對接觸中國的方式進行了戰(zhàn)略性調整,在規(guī)范性議題上,把強化人權外交作為接觸“制度性對手”中國的主要手段,擴充了對華人權外交的政策工具。從整體上看,歐盟對華人權外交對中歐關系的負面影響遠大于正面,歐盟在對華政策中將人權議題政治化和意識形態(tài)化,借用人權議題來達成對內和對外的實用主義目標。目前,歐盟正在通過將人權議題與貿(mào)易、科技等專業(yè)領域掛鉤來強化其作為人權推動者的角色,在強調對華關系“去風險”話語轉向的加持下,這將給未來的中歐關系帶來更大的不確定性。
[關鍵詞] 歐盟 歐盟外交 人權外交 規(guī)范性力量 中歐關系
(作者:嚴驍驍,上海社會科學院國際問題所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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