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理念與人類文明多樣性
西北政法大學副校長
人權研究中心研究員,教授
馬朝琦
摘要:“和而不同”出自中國古代圣人孔子在《論語·子路》中說的一句話:“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其意大致為君子可以與他人保持和諧融洽的關系,但他對任何事情都須有自己的獨立思考,不會人云亦云、盲目附和。而小人沒有自己獨立的見解,只求與別人一致,不講原則,可他卻不能與別人保持融洽、友好的關系。“和而不同”理念描述了人類應該如何和諧共生的美好圖景。人類文明是人類社會發(fā)展的表現,它的變化是由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決定的,它的本質是一定生產力水平基礎之上的生產方式、上層建筑以及意識形態(tài)的整體表現。人類文明多樣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類進步的源泉,多樣性是由人類文明的本質決定的,各國、各地區(qū)的生產力水平、生產和交換的內容與基礎不同,語言文化不同,演進路徑也并不完全相同,由此形成了文明演進的多樣性。多樣性需求必然導致文明的多樣性發(fā)展,這就產生了人類間交往和交流的需求。不同文化和文明的交往、交流與互鑒,是人類生存和發(fā)展的價值觀,也是人類社會普遍認同的歷史觀價值觀。
關鍵詞:和而不同;文明多樣性;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引言
當今世界是一個以和平與發(fā)展為主題的全球化時代。參與全球化的主體是所有希冀通過和平環(huán)境而走向現代化的各民族國家。人類文明的多樣性、獨特性和交融性正以前所未有的燦爛景象展示在人們的面前。
一、“和而不同”理念的提出
“和”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一直所追求的“和”并不是隨波逐流、相互依附之“和”,而是在尊重差異基礎上的“不同”之“和”,這也就強調了“和而不同”理念在傳統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中國傳統“和而不同”理念萌生于西周時期的“和”“同”之辯,主要代表人物是史伯和晏嬰,在此基礎上由孔子正式提出了“和而不同”概念。
西周末年思想家史伯提出了“和實生物,同則不繼”的命題。“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意為萬物只有實現了和諧,方可生長發(fā)育,如果萬物完全相同,則無法發(fā)展、繼續(xù)。春秋時期,在史伯之后,對“和”“同”關系進行延續(xù)并做了明顯推進的是齊國大夫晏嬰。晏嬰和齊景公“和同之辯”發(fā)生在齊景公出外打獵途中,大臣梁邱據與往常一樣,在齊景公周圍寸步不離??粗呵駬桓敝覍嵉呐畔?,齊景公十分高興地對晏子說:“唯有梁邱據與我相和。”晏子反對說:“梁邱據只是與您相同罷了。”齊景公疑惑地問:“和與同有什么不同?”晏子說:“和與同是根本不同的。比如做佳肴,離不開水火、各種作料,要把這些都用得恰到好處,才能做出美味佳肴來,將這些不同的東西和在一起,又能恰到好處,就叫做和。”“如果君主說是,人臣講還有不足的地方;君主講不是,人臣講還有可取的地方,使君臣不同意見相參照,這也是和。”“相反,君主講是,臣也講是;君主講不對,臣也講不對,這就是同了。猶如水上加水,火上加火,同一種事物簡單相加。梁邱據從來對你的話沒有反對意見,怎么能說他是和呢?”他舉例說明烹制魚肉需要多種因素構成“和”,而人云亦云、無差別贊同僅僅是“同”。在晏嬰看來,為實現“和”而加以統一的多元要素之間,是相互制約、互為補充的關系的,他用明顯相反的“可”與“否”進行解釋,也就是強調了實現“和”的不同事物之間的對立關系,在多元統一的基礎上又加入了對立和補充。
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觀點。“和”即和諧統一;“同”即相同。他認為,應該被提倡的“君子”,要能夠接受和自己不同的意見與觀點,并且在接受的基礎上正確處理不同的意見和觀點,達到和諧統一的效果,從而實現對自己的提升;而不可被效仿的“小人”,不能正確處理和自己的不同意見,遇到與自己相異的意見和觀點時,或者打擊排斥,或者盲目附和??鬃咏?ldquo;君子”和“小人”這一對形成強烈對比的對立面,表明了對“和而不同”的提倡,對“同而不和”的反對??鬃犹岢龅?ldquo;和而不同”理念,已經實現了對這一理念內涵的人格化,將其從原本更多側重于對自然事物比較分析的基礎上運用到了人格品德這一層面??鬃铀v的“和而不同”在當時還只是針對于“君子”和“小人”的品行而言,并沒有很明確地將其運用于治國理政等實踐活動中,在其后來的運用和發(fā)展過程中得到了不斷地補充和完善。封建社會到近代,“和而不同”理念更是被廣泛運用于治國理政實踐和處理外交關系的活動之中,其內涵也在隨著社會客觀環(huán)境和主觀需要的變化而不斷發(fā)生變化。
二、“和而不同”理念的基本內涵
從國際交流的角度審視中國“和而不同”理念,可以將其基本概括為:尚和精神、矛盾思維、包容態(tài)度、重義輕利。
尚和精神。對于“和而不同”理念而言,首要的、關鍵的是“和”。實際上,“和而不同”理念的目標是“和”,實現“和”這一目標的路徑在于“不同”。從春秋戰(zhàn)國時期開始,“和”文化就成為了中華文化的一個重要標識,更是中華民族用于處理國家關系、民族關系的重要標尺??鬃犹岢?ldquo;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觀點。他提倡的“君子”,要能夠接受和自己不同的意見與觀點,并且在接受的基礎上正確處理不同的意見和觀點,達到和諧統一的效果,從而實現對自己的提升;而不可被效仿的“小人”,不能正確處理和自己的不同意見,遇到與自己相異的意見和觀點時,或者打擊排斥,或者盲目附和。尚“和”精神不止于春秋、不止于儒家,而是在中華傳統文化中扮演了串聯始終、串聯百家的核心作用。墨子之“兼愛”、老子之“無爭”、莊子之“天人合一”,最終都是將“和”的狀態(tài)作為了追求的目標。在此之后,“和”逐漸發(fā)展為中和、和平、和諧等等新的內容和含義,成為中國參與國際交往的重要標識。
矛盾思維。“和而不同”理念無論是運用于外交領域,或是治國理政的其他方面,還是作為一種人生的道德法則,都在很大意義上體現了一種哲學理念和思維方式。而這一思維方式就是從史伯開始而逐步揭示出來的“對立統一”。一是在基本形態(tài)上認同多元。承認和認同多元狀態(tài),甚至將“不同”看作“和”的必要前提,這一點在之前所述的史伯的觀點中便已有生動體現。二是在多元互動中提倡相互促進與轉化。“和而不同”理念強調認同多元的同時,并不是各自孤立或完全同步的多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倡導矛盾斗爭中的互相轉化,指出了多元間的動態(tài)互動關系。張載認為萬物都“互以相成,無終相敵之理”,互相促進和補充最終達到“和”的狀態(tài)是矛盾事物的最終歸宿、必然狀態(tài),這是對“和而不同”理念對立統一內涵的重要補充,為中國看待國際分歧、處理國際爭端提供了中國傳統理念的方法論指引。三是在實踐目標上追求穩(wěn)定與發(fā)展。在“和而不同”這一理念的構成上,“不同”既是客觀條件,又是應有的處世原則和態(tài)度,而“和”實際上就是要達到的目的和指向。在新時代的背景下,在實踐目標這一層面理解“和而不同”理念的矛盾內涵,就是要追求國際國內兩個大局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
包容態(tài)度。習近平主席在紀念馬克思誕辰 200 周年大會上曾引用中國古典名句“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和而不同”理念與馬克思的唯物辨證思想有很多相通之處,基本實踐邏輯就是,承認事物之間是普遍聯系的,目標是促進“不同”的甚至矛盾的事物向著“和”的方向發(fā)展,實現這一發(fā)展的重要路徑就是正確處理矛盾事物的關系。在這樣的基本邏輯中,所蘊含的基本態(tài)度,就是蘊含在中國傳統文化體系中的包容態(tài)度。“和而不同”理念兼顧尊重事物“不同”的基礎以及追求在“不同”基礎上的“和”的目標,這其中的包容態(tài)度的彰顯,集中體現在它對“不同”之個體的差異性和自主選擇性的強調上。在最基本的為人處世之道上,孔子強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就是對個體自主選擇權利的最直接、最生動體現。實現“仁”要從自己的立場和角度出發(fā)尋求途徑和方法,而不是按照他人強加的要求進行成“仁”的實踐,這與“和而不同”理念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立場互相映襯,共同反映了儒家在尊重個性和自主選擇權利的基礎上的包容態(tài)度。“和而不同”理念中蘊含的包容態(tài)度在中國的外交實踐中有著深刻的體現,一方面體現在我國自身堅定獨立自主立場的同時汲取其他國家與文明的長處,另一方面體現在我國對不同國家和文明差異性的尊重上,促進世界多樣文明之間的和諧共處。
重義輕利。從“和”“同”爭論到“和而不同”的提出和發(fā)展,是一個不斷人格化、實踐化的過程。從史伯首次做出有關“和”“同”關系的論述到孔子提出“和而不同”概念,都體現了從自然事物的產生發(fā)展規(guī)律引申至治國理政思路原則這一思維邏輯的。這其中的道德品格的實質就是重義輕利的正確的義利觀,正確對待和處理“義”與“利”的關系,重視道義與責任,是中國優(yōu)秀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外交的一個鮮明特色。在今天的國際形勢與背景下,從這一方面審視和理解“和而不同”的內涵,主要包括以下兩個層面的具體內容。君子人格同樣是一個政黨、社會、國家所追求的高尚品質,習近平主席在 2013 年訪問非洲時首次提出正確義利觀,并在其后的公開講話中數十余次強調正確義利觀,體現了這一正確觀念符合時代潮流,對于世界各國的治國理政具有重要價值;要處理好全球與本國的義利關系。正確理解“和而不同”理念,在客觀存在“不同”的主體上,就要全面認識到經濟、文化、歷史等差異,比如要學會用“和而不同”理念正確處理全球和本國的關系,尤其是其中的矛盾關系。“和”側重強調整體性,“不同”側重強調個性化,二者的協調和統一,同樣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應有之義。
三、尊重人類文明多樣性 文明互鑒推動可持續(xù)發(fā)展
當今世界正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西方國家與非西方國家的力量對比正發(fā)生前所未有的變化。按購買力平價計算,2023年金磚國家占全球國內生產總值(GDP)的三分之一,創(chuàng)下紀錄,而七國集團經濟體的比重降至29%。發(fā)展中國家已成為世界經濟重要的穩(wěn)定器。世界秩序的重組不再單方面取決于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
人類文明是由不同地區(qū)的不同種族、不同民族共同創(chuàng)造的,在數千年的人類歷史長河中,不同國家和地區(qū)根據各自獨特的自然環(huán)境和歷史文化土壤,形成了各自的文明形態(tài)。當今世界上有2500多個民族,分布在20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不同民族、不同國家有著各自的發(fā)展進程,不同程度上為人類文明發(fā)展的不同方面作出了貢獻,各文明形態(tài)并無優(yōu)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別。一些國家將所謂文化差異描繪為“文明沖突”的觀點,其底色是傳統的西方文化優(yōu)越論。文明多樣性是無法消滅的,國際格局正朝著完善全球治理、推動國際關系民主化的方向前進。
在求同存異、和而不同的基礎上促進文明互鑒,推動各文明的交流合作,讓多樣性成為人類社會創(chuàng)造力和發(fā)展活力的源泉。任何一個文明都不是孤立地發(fā)展的。文化多樣性是維護和平與保障發(fā)展的基本條件。包容性是中華文明的突出特性之一,回顧歷史,中華文明先后借鑒吸收了南亞文明、中亞西亞文明和歐洲文明的有益成分,并進行本土化改造,形成新的文明構成要素,儒釋道合一就是其范例。今天,新興國家的崛起和國際格局的變化,證明了現代化道路是一個開放的過程:不只是西方的,也是非西方的;不僅有亞洲的,也有非洲的、拉美的,同時還有中東的。開放過程中的各國各地區(qū)對現代化道路的探索和實踐證明,必須 “要維護世界文明多樣性”和 “尊重各國各民族文明”。如習近平主席所說:“不同國家、民族的思想文化各有千秋,只有姹紫嫣紅之別,而無高低優(yōu)劣之分。每個國家、每個民族不分強弱、不分大小,其思想文化都應該得到承認和尊重。” 以民主制度為例,各國的民主實現路徑和制度設計,成長于各國人民的實踐探索和智慧創(chuàng)造,都是民主的不同體現。世界各國需要在承認民主作為人類共同價值的同時,承認民主形態(tài)多樣性與差異性,并在此基礎上加強不同文明與民主方式的交流。
通過文明互鑒,推動各文明形態(tài)的匯聚和融通,在更高層次上升華為新的多樣性,以此實現人類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要實現文明互鑒,首要的是改變西方中心主義把控話語權的現狀,讓世界上不同國家和民族的文明都有平等的話語權?;仡櫲祟悮v史,中華文明對歐洲的啟蒙運動曾經產生重要影響,例如萊布尼茨、伏爾泰、盧梭等啟蒙思想家,都曾從中華文明中汲取思想智慧。并且,中華文明與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多種文明形態(tài)長期和諧相處,從中汲取養(yǎng)分。這既符合人類文明多樣性和現代化道路多樣性的客觀實際,也有利于全球意識下世界文明的發(fā)展與繁榮。正如習近平主席所指出的:“推進人類各種文明交流交融、互學互鑒,是讓世界變得更加美麗、各國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必由之路。”因此,應當尊重世界文明形態(tài)和文明體系的多樣性,倡導開展不同文明之間的對話,保護各民族文化個性和維護文化主權。
在全球化日益發(fā)展的今天,純粹獨立的文明形態(tài)已經不再可能,而是在相互影響下形成文明的多元共存。中國學習借鑒世界一切優(yōu)秀文明成果,在文明交流互鑒中,堅守和平、發(fā)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周雖舊邦,其命惟新。”中華文明是推動世界和平發(fā)展、維護人類文明多樣性的文明形態(tài)。中國在國際上推動國際關系民主化,始終認為各國有權選擇自己的民主發(fā)展道路,愿同世界各國、各文明形態(tài)加強交流合作、互學互鑒,共同推動人類可持續(xù)發(fā)展,最終實現“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